第144章(1 / 1)

他一直以为之前那个江珑找他要摸摸是因为喜欢他,结果是生理本能吗?

后座响起这个江珑的声音:“那也没办法了。我还是希望能用人类器具生活的。”

还有一件事需要他确定——

黎予问:“老江,忒休斯之船的问题,你怎么看?”

“哈?这是什么智力检测吗?可什么时候哲学问题也可以用于智力检测了?”

“那换个问法。如果一个人失忆了,并且在某个特定条件下开始了新的生活,你觉得他还是从前那个人吗?”

江珑拖长了音调,黎予从后视镜里看见他正在梳尾巴毛。

“我记得很多小说都会有这种套路?将军失忆了,在别的地方娶妻生子,后来又想起来,然后抛弃现在的妻子回到发妻身边?”

黎予噎住:“……差不多。你怎么看?”

“看逻辑关系吧。如果是传统的古代背景,两边的妻子都不得不依附他才能生存,那他不回去是不道德的,抛弃现在的妻子也是不道德的。何况大多时候他还需要保家卫国。”

“那如果是平行时空?这个人的爱人还是他的爱人吗?”

“这难道不是要看他对象的选择吗?如果喜欢他就跟他好。但本质上,我个人倾向于把他们看成两人,毕竟经历不同。”

黎予陷入沉思。

刚下电梯,一个小男孩就站在电梯口,狠狠瞪向黎予。

江珑蹲下身:“小朋友,你是谁家的?”

他的小脸气得鼓鼓的,江珑伸手去戳。

黎予却一声叹息:“带进来吧,我们家的。”

江珑的手停留在原地。黎予先行一步开门。

男孩见他没有动作,自己把脸贴了上来,戳出一个浅浅的凹陷。

江珑收回手,盯着男孩的脸,蹭了蹭指尖。

他站起来,男孩主动牵住他的手,把他往屋里带。

黎予从冰箱里拿出下午回来时顺手买的一盒葡萄,问男孩:“吃吗?”

男孩的小短腿大大方方挪上沙发:“不吃,会拉肚子。”

黎予嘀咕:“你不吃我和珑珑吃。”

男孩进屋就甩掉了鞋袜,江珑换了鞋进屋,心不在焉地走进卧室。

小家伙把地板踩出咚咚的响声,跑到黎予身边问:“你把小叔怎么了?他那么喜欢我,戳了我的脸脸之后都不开心。”

“我就是把你礼官跟我说的事跟他复述了一下。没别的,他不同意呗。”

“这有什么呀,不就是拿你采补。你那么清醒都没有意见,说明你是真的同意呀。”

黎予拍他的头:“小家伙毛还没长齐,什么都敢往外说。”

阿千在屋里乱转,溜进猫屋。他还挺满意人形的视角,早上那么可怕的两只猫咪姐姐,现在看起来也没有多大。

花花睡着,白白溜过来嗅他的气味,然后疑惑地歪头。

阿千伸出手去摸白白的毛,它没有拒绝。

黎予端着洗好的葡萄推开卧室的门,江珑把行李箱拿了出来,正坐在床脚发呆。

黎予把果盘递到他面前:“葡萄,我刚试了,甜。”

江珑说:“我有点失望。”

“为什么?”

“那孩子少说也有五六岁,那时候你有精力照顾他吗?更不要说把孩子一个人放在这里。”

黎予疑惑:“可是他有人照顾啊。”

别说五六年前,五六十年前都有人照顾。

“对孩子来说,得到父母的关照是很重要的。”江珑站起来打开行李箱,“我就不打扰了,免得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

黎予脑门上的问号即将化为实体:“可他爹妈……不是早就过世了吗?”

阿千适时地钻进来:“你们准备采补吗?”

江珑皱眉:“采什么?”

“采补。就是性质比较特殊的那个那个。”

江珑瞳孔微缩看向黎予:“是我想的那个意思?”

黎予朝阿千勾勾手,阿千小步走了过来。

一进到危险距离,黎予就揪住阿千的胳膊把他架到腿上放平,手掌高高扬起。

“啪!”

阿千大声嚎叫起来。

黎予直接忽略:“你才多大?你家礼官就是这么教你的?”

阿千雷声大雨点也大,没挨两下就泪流满面,对江珑哭道:“小叔!你别要他了,他打我呜呜……”

江珑捕捉到关键词:“你叫我什么?”

“呜呜,小叔。”

黎予架着他给江珑展示:“听见了?不是我儿子,是你侄子!”

他把阿千放下,阿千一落地就捂着屁股跑到江珑身后。

阿千狐假人威:“什么小孩子,我比你大好几倍了。”

阿千的脑袋上也冒出两只狐耳,江珑伸手摸了摸,手感分外熟悉。

“阿千?”

阿千的两条狐尾也露了出来,在身后摇晃。

他骄傲地把它们捧到前面:“对,你看我们的大尾巴多像。”

他偷偷把眼泪蹭在江珑的尾巴上。

黎予无奈:“你抓紧时间回去吧,黏人也要有个度。”

阿千冲他吐舌:“可我们的适婚狐有好多好多,小叔喜欢公的就找公的,喜欢母的就找母的。”

他被黎予扔出门外,不停地挠门,但门里一点动静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