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切在属于莉拉的那份资料封面上打了一个红色的圈。
莉拉。李的履历看上去没什么值得关注的部分,和一个随处可见的西大陆孩子一模一样,但布兰切。杜邦知道,她的前十二年根本就是一片空白,莉拉的母亲是个斯特朗雅各,她没有遵照所在教派的传统,和自己的叔叔结婚,而是选择了逃走——这个女人最蠢的地方在于,她在逃走后的五年里和另一个“外面的”男人结了婚,生了孩子,这不算什么,让人惊讶的是她居然相信了某个斯特朗雅各的男人或女人的甜言蜜语,带着孩子回到了白盐城,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但她出了“意外”而她的丈夫在随后赶过去的时候“失踪”了,他们的孩子在白盐城的矿井与庄园里像个奴隶那样屈辱而痛苦地长大。
她在莉拉。李的身上看不出这段黑暗的历史留下的痕迹,布兰切想,如果实在要说点什么的话,那就是莉拉是个心理年龄远超于其生理年龄的女孩,她对打扮和异性并不热衷,性情宽容到几乎没有个人的情绪,没有亲密的女性朋友,但应该有个亲密的男性朋友,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曼彻斯特也有其他来自于格兰德的学生,他们对格兰德的黑发女神印象深刻,当然也知道她是霍普金斯的小女友,在别西卜。比桑地偷溜去和不同的女生约会的时候,他们就能看到这两人在一起——很少能看到三个人同时在一个地方,他们猜想,是因为莉拉和别西卜的关系不好。
“莉拉准是嫉妒了。”那个提供资讯的男生笑嘻嘻地说“别西卜和撒沙实在是太亲密了。我们看到莉拉而不是别西卜在撒沙身边都会感觉有点不适应,哈,不,他们不是同性恋,不管是别西卜还是撒沙。都直的像是激光一样——别西卜的家族很传统,而霍普金斯嗯,他是个很难形容的人,简单点来说,你很难想象他光屁股是个什么样子。”
精确至极。
这就是为什么在曼彻斯特别西卜。比桑地要比撒沙。霍普金斯更受女孩注目的原因,在宿舍与走廊间穿行的时候。就像布莱恩会听到男孩们对女孩们评头论足那样,布兰切也会免费获赠各类排行榜,女孩评论起男孩来要比男孩评论女孩更直白也更尖锐,她们使用的有些词语如果让某些当事人听到,那些可怜的男性们也许会忍不住跑回宿舍蒙着毯子哭个天翻地覆——其中别西卜。比桑地所获得的正面评价和负面评价差不多可以打个平手。距离成年只有几个月的男孩有着一种野性的,粗犷的英俊,身材高大结实,是个颇具实力的橄榄球队员,也许将来还会成为队长,成绩也不错,而且极其慷慨大方“他就像是成年人那样给自己的女友赠送礼物”花,钻石和裘皮,女孩们讨厌的是他很明确地做出了表示——他不会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而且他也不会对妻子以外的女人付出忠诚——为此他有了第二个外号,女孩们暗中称他为“沙文野猪”;至于他的朋友,撒沙。霍普金斯,女孩们面面相觑,她们几乎没法儿从他身上找出缺点“一个完美的近似于不该存在的人。”“他用洗手间吗?”女孩们这样问。然后大笑出声,滚做一团。
所以说。偶尔跳个舞还可以,要和他成为关系密切的好友或于更进一步。女孩们都有些犹豫不决“犹如高山之巅,”一个女孩说:“越接近,你所承受的压力就越大。说实话,压力这东西——我们实在不再需要更多了。”她遗憾地补充:“而且霍普金斯并不是那种平易近人的男孩,我们瞧的出来,他对别西卜。比桑地之外的人都保持着距离,无论男女。”
莉拉。李在进入曼彻斯特后就与霍普金斯逐渐变得有些疏远冷淡是否是因为这个尚不得而知,但女孩里还是有勇者的。
那个勇者就是奇兹。卡逊。她对撒沙。霍普金斯的爱慕就算是瞎子也能听得出来,
曼彻斯特的前两年,所有的学生都是文理综合学院的,但他们选择的课程足有两千多门,而且为了避免给后两年造成不必要的压力,他们还会就自己将要选择的专业提前抽出一部分专业必修课放在前两年里(依照曼彻斯特的特殊规定,三十六课里必须有十二门与学生选择的专业相关);另外一部分课程的教授都会限制就读的人数,学生们需要提出申请,某些教授生性苛刻严厉,如果被他瞧出你只是为了混个学分或是为了别的什么原因等等——你会被他毫不留情地踢出教室和他的视线范围。
奇兹。卡逊就是那种为了别的什么原因而选择课程的学生,她的选课有十门,其中八门与撒沙。霍普金斯重叠,而霍普金斯除了三门必选的人文课之外,其他选择的都是理科,奇兹。卡逊并不擅长的那种。
把莉拉和奇兹放在天平上衡量,布兰切还是比较倾向于奇兹,奇兹和她是一伙儿的,她们有着相似的生长经历与家庭背景,也能看见相似的未来,奇兹对霍普金斯那种深切的“爱”姑且这么说吧,令布兰切迷惑不解,她不确定是否要和奇兹谈一谈。
“商学院、法学院还是医学院?”
“医学院。”又一次的兄妹晚餐时间,布莱恩回答道,作为管理员,他是能够看到每个新生的选课表的:“新生有机化学,生物医学工程探索,进化、生态与行为原理,这是他选择的三门人文课课程,而且他的父亲安东尼。霍普金斯也是个精神病理学家。”
“一个颇具盛名的精神病理学家。”布兰切就事论事地说。
对杜邦以及与之相近地位的其他人来说,安东尼。霍普金斯医生已经洗脱了身上的冤屈,他又是一个值得尊敬和信任的人了——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对他们来说,那些被杀的人和他们毫不相干,某些人还为了一个古老姓氏的继承人能够重返他们中间而感到高兴——他们一直很惊讶于安东尼。霍普金斯为何会如此平静地被拘捕和审判,后来这些人一致认为他确实有点疯。
或许会有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一个被法律与公平统治着的社会,但事实就是如此,血统,肤色,姓氏,金钱与权势构成了这一光怪陆离的层面,他们小心翼翼地看守着自己的门户,慎重地选择合作的伙伴,来往的朋友,婚姻的对象,删除不合格的血亲,谨防那些被他们奴役与蔑视的“另一部分”乘机混入其中。
当然,他们的对外形象恰恰是与之截然相反的,自打没了国王,平民们开始热衷于将贵族送上断头台或是绞死之后,就很少再能找到那些傻乎乎的,恨不得随时随地彰显自己与众不同,高人一等的蠢货们了。
他们偶尔会在新闻和报纸上出现,不穿名牌衣服,眼镜破旧,手表是在一个慈善地摊会上买的,妻子会编织和做手工,孩子在假期里去快餐店打工——却会给公益事业大手笔的捐款。
于是绝大多数人都心平气和了,他们或许会在心里想,看,这就是富豪,可他过的还没我好呢。
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十四到十五世纪之间“狩猎女巫”的活动正值巅峰,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个女人/男人因为身上有疤痕,黑痣,养黑猫,种草药,太瘦,太轻(因为这样才能乘着扫帚飞上天空),鼻子太长,太尖等等匪夷所思的罪名被绑上十字架活活烧死,可就有这么一个实打实的女巫——她,暴戾,献祭,施行黑魔法与巫术,在她的命令下被杀死的女孩足有六百一十二名之多,她自己在日记里记录了这一数字。
但她是个伯爵夫人,她既没有认罪,也没有为自己辩护,更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国王同意无限期地延迟审判,她被终生囚禁在自己的房间里,食物和水从被砌死的门上开着的小洞里递进来,她活到了五十四岁,财产由其孩子继承,葬在了她家族的领地上。
听起来似乎这个结局也没什么值得称许的,但相比起她的同谋与帮手来——两个协助她完成仪式的女巫被砍去手指后烧死,她忠诚仆人们无一例外地被砍了头。
差别就在于,她是个伯爵夫人,首相是她的表兄,她还是一个家族最后的成员。
时至今日,依然如此。
安东尼。霍普金斯曾经睡过这个世界上最严密和冷酷的监狱和精神病院的小床,他的罪名被证实无疑,但只要他想,他就能推翻所有的证据并让所有的证人保持缄默,他的朋友和病人们很愿意帮他一个小忙。
虽然他还是有那么一点害羞,不肯离开海神岛,但他的世界,一个只有在露出獠牙时你才能领会到其庞大与冷酷的巨兽正在张开双手欢迎他的回归。
(待续)(。)(。)
ps:这一章反反复复地修改了很长时间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虚构的畸形社会——我们的世界还是非常美好与和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