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年少时的午夜梦回还是困倦疲累倒在办公椅上白日做梦。
程大树曾幻想过无数次自己跟邵青燕阐明心意时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
甚至还曾一边厌弃一边将自己代入在市一中那棵银杏树下与邵青燕相拥的那一幕。
“你告诉妈,你是不是处对象了?”王丽秀看着站在镜前换了三套衣服的儿子。
明明一直在自己身边,可恍恍惚惚却不知道他是何时长大了这么多,已经到了在意自己外貌的年纪。
“没谈。”程壮再次脱掉黑色衬衣,换上一件白色的。
“没谈你怎么跟个要踩蛋儿的公鸡一样,扇乎着翅膀。”王丽秀。
“妈!”变红的脸被白色衣服一衬托显得更黑了,程壮无语地回头瞪了一眼自己的老妈。
“有你这么说你儿子的吗…”
虽然到了县城但王丽秀之前在村里跟那些姐们儿汉子扯皮时荤素不忌的闲话说惯了。
“妈没文化,那你告诉妈该怎么说。”王丽秀。
“见之不忘,思之若狂,四海求凰。”程壮咧着嘴角。
“哦~~”王丽秀拉长尾音:“还是我大壮儿有文化。那这又是让你不忘又是让你发狂的闺女也是县城的?是你同学?”
程壮脸上的笑收了一些:“不是。”
喜欢男人这件事没敢跟自己老妈说,虽然大城市里流行起“跨越性别,真爱至上”但村里人还是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你也认识他,等以后再告诉你。”
程壮。
王丽秀脑海里依次闪过自己认识跟儿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那,咱们还搬去省会吗?”
“搬!”程壮:“我走了,晚上回来。”
终于决定还是穿白衣黑裤,程壮抓了抓自己头发,想让它们看起来顺滑一些。
“一大清早去哪儿?”王丽秀。
“去‘四海’!”程壮。
王丽秀站在门口冲已经下楼梯的程壮喊:“钱够不够,别抠抠搜搜的,请人小闺女儿看个电影。”
县城到省会坐长途客车要三个多小时,程壮下车时正赶上中午,口袋里放着带给邵青燕的肉夹馍。
除了鸡蛋焖子酱是王丽秀做的,白吉馍和肉都是程壮自手做的。
邵青燕约自己见面的地点是他的母校市一中,如果不是家里出了变故,自己应该会成为他的学弟。
不过技校也挺好,这三年也学到不少知识,身背技术就算来省会自己也能闯出一番天地。
雄心壮志的程壮一想到上次在这里被邵青燕撞见自己揍了宁矜恩,瞬间又蔫了下来。
一会儿见了面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认出自己,到时候又该怎么解释…
市一中门前有棵百年银杏树,据说到秋天会撒落满地的金色,十分好看浪漫。
可现在才六月,银杏树的每一片叶子都还坚挺地活在枝上。
程壮看到如同坐标的银杏树时,也看到了站在树下的人。
依旧白衣黑裤。
跟自己前两次见到的一样。
笑着整理了一下白色衣领,感慨自己有先见之明的程壮刚要抬脚走过去,就看到另一人站到邵青燕身边。
也是白衣黑裤…
认出宁矜恩的同时,对方已经扎进了邵青燕怀里。
从见到邵青燕起洋溢在脸上的笑容跟血色一同褪去,程壮面色惨白盯着银杏树下的两人。
当树下的人抬手环住宁矜恩肩膀时,程壮用力‘tui’了一口转身离开。
回县城的路上他双目放空盯着自己手机里邵青燕之前发来的邮件。
明明好不容易才从笔友变成了网友,明明约见他那么多次终于同意甚至主动约自己见面。
可为什么…
手机响了一声,邮件栏里多了一封未读。
看到发件人,程壮连忙点开。
——你今天来了吗?我没等到你就先走了。听矜恩说你们之间有点误会,本想和他一起请你吃顿饭。
对了,我和矜恩在一起了,看在你和他是同乡的份上,之前借你的钱不用还了。
程壮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他颤抖着连忙回了一封邮件。
字数很多,内容很乱,但可以用七个字总结。
我喜欢你很久了。
然而对方回复的邮件里确确实实只有七个字。
——你这样我很讨厌。
…………
…………
几秒的时间脑内翻涌过最受打击的那一段经历,程大树再次询问:“你不讨厌我,你还在意我。”
邵青燕轻轻“嗯”了一声。
“我知道了。”程大树。
终于把人说通,邵青燕松了口气:“你先出去吧。”
“燕哥,我更不会出去了。”程大树。
“……”
在邵青燕语噎中,程大树强行将人架起:“别冻着了,先洗澡,耽搁这么久,水都白放了。”
“等…”邵青燕想去提快被褪掉的裤子。
“我也在意你,在意到根本不在意你的尴尬。在我眼里你自强自立,不怨不艾,我敬重你、心悦你、爱慕你、坐在轮椅上的你让我仰慕,哪怕摔倒在地上也依旧会让我觉得高不可攀。”
程大树目不斜视:“不止这次,之后你洗澡、康复,我都要陪着,如果你真在意我就给我这个机会。”
不带喘气的一长串话砸得邵青燕迷迷糊糊,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不仅人已经坐在浴凳上,裤子还被程大树扔进换衣盆里。
“浴…浴巾…”邵青燕不敢低头看只能闭上眼。
“没有。一条被你扔地上脏了,另一条一会儿洗完用来擦干。”
背对着邵青燕,程大树取下花洒重新放掉冷水。
“我先帮你洗头。”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邵青燕也没心思再跟程大树争论,最重要的原因也是他不想把手从腿…挪开。
热水没有由头上浇下来而是先从后颈流落。
“耽误这么久早就冷了吧,我还是先给你冲热乎一点再洗头啊。”身后的人语气比往日生硬很多但尾音却打着颤儿。
邵青燕跟着颤了一下,热水夹杂着程大树的话赶走凉意的同时也让他打起哆嗦。
“水热?”
“不热。”
“哦。”
“嗯。”
卫生间里除了哗哗啦啦的水流声再听不到别的声音。
站在邵青燕身后,程大树根本没他表现得那么镇定,一两百克的花洒仿佛千斤重,他两只手叠握才能将其拿稳不抖。
视线跟着毛细水流一起冲湿暖阳白雪,先是修长的后颈接着是宽肩。
一站一坐,视线高到可以从后面看到邵青燕凸起的锁骨。
再往下程大树不敢睁着眼看,眯着的眼缝中被一点红占满,脑海里也从『又是红豆占晓枝』背到了『红梅生南国』。
作者有话说:
程大树:我不光会背《短歌行》,我还会背《红梅》和《相思》
先给燕哥叠个甲,这么温柔的他不会说出讨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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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花洒从右边挪到左边又从左边挪回右边,程大树心中的诗也由『…微雨后,收梅豆,树底纤纤抬素手』变成『春雨红花色更娇,含珠滴露似琼瑶』
身前的水一波接着一波流过,又因坐在浴凳上的姿势在腿上积成一汪,正襟危坐的邵青燕终于忍不住涩然开口:“已经冲得可以了。”
“哦…哦,那我开始洗头了。”赶走脑内争相出现的错乱诗句,程大树将花洒移回邵青燕后颈:“燕哥,你头往后仰一点。”
之前动手术剃光的头皮边已经长出了一寸长的新发,发质跟自己的刺毛比起来要软一些。
程大树手指肚轻轻触碰在早就拆线的地方。
线拆掉了,周围的头发也盖住那一道缝过针的痕迹。
却依旧能摸到将会永远留在头皮上的疤痕增生。
这是遭受背叛的证据也是邵青燕死里逃生的证明。
“疼吗?”程大树嗓子发干。
这个问题对方以前问过自己,倒视看着目露伤感的人,这次邵青燕给了个不同的答案。
“疼。”